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
2003年-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沪府发[2003]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上海长期坚持的发展方针。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重要内容。
2000年,本市启动了第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三年的努力,计划确定的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绿化建设和重点工业区整治等重点领域的任务全部完成,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新世纪加快环境保护和建设创造了条件。当前,上海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世博会的申办成功和筹备,对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上海的环境质量,创造更美的城市,更好的生活,现就实施上海市2003-2005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总体目标与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到2005年,本市总体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大城市先进水平,建成国家园林城市,成为适宜国内外人士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并逐步建立起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总体要求
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树立环境优先的理念,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全面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今后三年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
要继续围绕本市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绿化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六个方面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以苏州河整治为标志,带动全市水环境治理。
完成苏州河整治二期工程,深化全市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到2005年,苏州河干流水质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郊区主要河道实现“面清、岸洁、有绿、畅流、水净”。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大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区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涵养林一期工程。控制陆域污染源排放和船舶污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