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政发[2003]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2003年工作要点》,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了2003年的工作要点。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五月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工作要点
2003年是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2003年工作要点》及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会议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扩大内需方针,继续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
一、持续扩大内需的方针,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1745亿元,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0.3%,第三产业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148.5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34亿元,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0.6亿元,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1%;外贸进出口总额27.6亿美元,增长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5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4.48‰以内。
继续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入力度,安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34亿元。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特色优势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以及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增加居民消费的项目建设。初步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