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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的通知
 (乌政办[2003]7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现将自治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新传发〔2003〕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自治区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的通知

  现将《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农村非典防治宣传,全面推动我区农牧区非典防治工作。

                 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5月18日

              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提纲

  我区农牧区地域辽阔,农牧民人口众多,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较差,非典防治任务艰巨。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做好农牧区非典防治宣传,发动群众,群防群控,扎扎实实地做好农村非典防治工作。农村非典防治宣传的重点是:
  一、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农村非典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非典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树立防大疫、抗大疫的思想、打硬仗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形成一个人人有责、全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他们增强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有责任、有义务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落实政府的各项防治措施。
  三、加强非典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典,有什么传播途径,采取哪些办法预防,知道非典是可防、可治、可控的,从而正确认识和科学对待非典,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消除恐慌心里。
  四、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村防治非典实行免费检验、治疗的政策,宣传“三就地”原则,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接受当地预防管理,就地预防、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教育群众积极主动作在外亲属的工作,配合政府做好疫病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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