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引》的通知

  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建议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应在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3.体温计使用后可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应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4.运载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消毒。救护车运载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应开窗通风,病人离车后,应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5.使用后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6.污水处理。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现阶段可以适当增加药物投放,使总余氯量在≥6.5mg/L。
  7.终末消毒。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五、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一)医护办公室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4小时应更换;进入病房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
  (三)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洗手应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四)进行近距离操作时,除做好上述防护外,应戴防护眼镜。
  (五)医护人员在进入、离开病区时,要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护。

学校、托幼机构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

  一、加强课室、午休室和活动场所等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必须要定期换气。
  二、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三、对校区进行全面的消毒。中小学每周末对全校各类室内场所、物体表面及空气进行1次消毒;托幼机构每天对全园(所)各类室内场所、物体表面及空气进行1次消毒(见学校预防呼吸道疾病消毒工作指引)。
  四、建立晨检制度。学校每日上学时,由专人负责到各班检查学生和教职员工缺勤情况,逐一询问缺勤原因,并登记因病缺勤师生名单、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等(初步诊断)。
  中学上第一节课的老师首先询问全班同学是否有发热、咳嗽;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每日早晨在上学时检查学生有否发热、咳嗽(用手摸每一个学生的额头感觉是否发热并询问有否咳嗽),进行初步筛查。对有发热的学生,劝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
  五、建立报告制度。学校每日填报“学校师生健康情况每日报告表”,附上师生名单,每天上午10时前用传真报到所在区疾控中心,无人发病时报零。
  六、经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非典型肺炎的学生、教职员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治愈出院后要留在家中休息1周,病情确无反复方可回校。
  七、对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室)要加强观察,凡有可疑病症(发热、头痛、咳嗽)者,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寄宿的学校,对病人的同宿舍人员要隔离,进行医学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定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八、家庭成员中有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学生、教职员工,建议学校动员其留家观察10天,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再回校上课(班)。
  九、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员工要进行调查,如果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非典型肺炎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十、对出现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学校,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可利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了解春季多发疾病的预防知识,明白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合理的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