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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引》的通知

  六、尽量避免到医院探视、护理高烧不退或“肺炎”病人,如一定要探视,必须按医院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家人出现高烧、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正规医院求医,切莫讳疾忌医,患者和家人都戴上口罩。
  八、流行区域内的住户,有条件的可进行家居空气、厕所、餐厨具等环境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法可根据有关指引,咨询当地医疗卫生机构。
  九、家里出现确诊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防疫站)流行病学调查和访视,配合实施相应的消毒隔离治疗以及对家属亲友的医学观察等措施。

社区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

  一、充分利用社区阅报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此类疾病的特征、预防的方法,同时强调可预防性和可治愈性,在避免群众讳疾忌医的同时也要避免乱投医、乱服药。
  二、倡导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室外文娱和健身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抗病能力。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水平。
  四、督促社区内各类公共场所预防措施的落实。保持场所内空调设备的良好运行,并经常清洗隔尘网,保证商场、超市、影剧院等场所中央空调系统的送风安全,必要时应对供送气设备进行消毒(方法同公共场所)。
  五、教育群众经常进行户内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
  六、教育群众养成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时应捂住口鼻,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并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共用餐具、毛巾和盥洗用具;经常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口和鼻腔;一旦发病戴上口罩,立即就医。
  七、提醒群众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室内吸烟,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八、提醒居民在疫症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室内、密闭场所的大型集会。
  九、密切注意社区内居民的健康状况,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
  十、积极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对已发生病例的家庭实施消毒隔离、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和管理等措施。
  十一、加强在出现病例较多的局部地区的卫生宣传,并在病家周围的居民中加强主动监测,全力避免疫情的扩散。

医院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隔离工作指引


           (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站)

  由于非典型肺炎有较强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接触病人分泌物传播,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站)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结合非典型肺炎的防治经验,特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全体医护人员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急诊、门诊工作人员,要掌握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非典型肺炎的疑似和确诊病例按要求如实报告疫情。
  (三)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站)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病人诊室。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及专门病房应由相应的专家管理,其中专门病房应由感染科或传染科、呼吸科和ICU医护人员组成的联合救治小组管理。
  (四)医院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和隔离措施的检查指导,保证消毒隔离效果。
  (五)综合做好预防院内感染发生的各项措施,医务人员要增强体质,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
  (六)其他普通病区要注意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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