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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广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穗府[2003]28号 2003年4月30日)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伴或不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干、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少数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大部分病人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不一致。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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