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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关于
 厦门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府办[2003]88号)


各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厦门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

        厦门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市推进海湾型城市建设、创建“联合国人居奖”的关键年。我们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建设、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2003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工作总任务为: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69万个,植树207万株;力争新增园林绿地300公顷,继续提高园艺水平和管理水平;完成造林更新0.6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65万亩。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绿化现状及特点,把义务植树与各项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要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结合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兴建义务植树基地。继续开展“植树周”、“军地共建绿家园”及“植纪念林”等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资认建、认养绿地。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工作的重点是结合厦门岛内山林的林相改造,搞好狐尾山、仙岳山、广播山、对高山、高刘山林相改造,以有效解决马尾松林的衰退问题,提高绿化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继续搞好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各区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详见附表。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为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的成果,加快海湾型生态城市绿地系统的构建步伐,争创“联合国人居环境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今年要力争新增园林绿地300公顷(其中万石山风景区风景林地120公顷),争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8%,绿地率达3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1平方米。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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