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2003年夏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
 2003年夏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3年夏季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鉴于我市普通高中因防控“非典”停课时间较长,教学时间较紧,因此决定全市不统一组织2003年夏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社会类考生、职业类考生和跨年级报考的学生,可继续报名参加我市2004年春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和以后组织的会考。
 二、各普通高中(含普通高中班,综合高中)高一年级的历史、地理学科,高二年级的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学科,高三年级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学科,均使用由市教委统一印制的试卷进行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在7月16日-18日进行,并按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阅卷。
 三、学生成绩的评定,由学校参照《北京市中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京教中字[1991]第5号)的有关规定,以该考试成绩为主,参考上学期成绩,核定学生学科学年成绩。该学年成绩(含考查成绩)作为毕业会考成绩,并按相关程序经区县会考办核准后报市会考办。该成绩同其他会考成绩一样作为学生升留级、毕结业的必要依据。
 四、普通高中在校生已参加某些学科会考成绩不及格者,可参加相应年级的期末考试并核定成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