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成立第二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表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由市评审表彰领导小组邀请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完成初评、终评任务,提出拟获奖推荐成果。经市评审表彰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表彰。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北京铁路分局普教中心负责转发本通知和发布本区域评选活动通知,受理本辖区内所有单位成果和个人成果的申报,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成果。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向市级从事教育科研、教学研究的单位、学术团体转发本通知,受理这些单位集体或个人项目的申报,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成果。
各区县教委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做好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研部门、科研部门等有关单位的组织和发动工作,深入总结、认真推荐本区域优秀的教学成果,共同完成全市本次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
四、成果申报和报送的要求
申报成果需报送以下材料:1、填写《第二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一式五份,2、提交成果总结介绍文字材料一式五份,包括形成背景、实验过程、实验效果及突破性成绩、经验总结等内容,字数以5000-10000字为宜,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3、交教学成果实验过程性照片5张。4、交文字总结材料的word电子版。5、如有能体现成果作用、意义的相关材料,如专著、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证书、音像制品等,也可报送一份。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北京铁路分局普教中心、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汇总本区域内成果后,填交本区县成果推荐名单及其word电子版(表样见附件3),并将成果的申请表、文字总结、照片、软盘等材料一并上报市教委。
市教委受理申报时间为:2003年10月13日-10月17日。受理申报地点另行通知。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铁分普教中心要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于5月30日前,将联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传真形式报市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熊红,电话:66074792,传真:66074807)。
五、公示后,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拟于2003年12月上旬,在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bjedu.gov.cn)等媒体上公示拟获奖成果名单及其主要材料。凡属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