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如下:
X光断层数字扫描仪(CT):至2005年总量为28±2台,至2010年总量为30±2台;
核磁共振(MRI):至2005年总量为10±1台,至2010年总量为11±1台;
医用直线加速器:至2005年总量为4±1台;至2010年总量5±1台。
此外,根据我市医学科技发展需要,在严格论证、审批的基础上,逐步配置伽玛刀、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等大型设备以及其他高新技术诊疗设备。
(五)卫生事业经费配置
卫生事业费投入应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长。卫生事业经费应按卫生机构不同的性质和承担的任务进行合理配置,逐步向预防保健和基层卫生事业倾斜。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比重到2005年为18.0%,2010年为20.0%;妇幼保健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重到2005年为7.0%,2010年为8.0%;社区健康服务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重到2005年为10.0%,2010年为15.0%;以上总防保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重到2005年为35.0%,2010年为43.0%。中医事业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重到2005年为7.0%,2010年为8.0%。科教经费按规划项目的需要给予保证。
六、政策与措施
区域卫生规划是促进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区域内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的必然要求。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达到改善卫生条件和提高卫生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的目的。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及政府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予,从而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把卫生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保证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辖区卫生工作和区域卫生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加大卫生改革力度
从1997年开始,中共中央、
国务院作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15个配套文件,充分说明我国医药卫生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卫生改革的原则是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卫生需求。近几年,全国卫生改革迅速推进,我市在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一些领域的改革推进缓慢,迫切需要对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卫生机构内部的领导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
1.强化依法行政职能,加强卫生行业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政府对卫生事业依法管理的部门。卫生部门要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开,从“办卫生”转变为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手段“管卫生”。加强卫生执法和卫生监督,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规,并结合深圳实际尽快制定我市地方性卫生法规。认真把好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的准入关,对其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和面向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卫生事业实行全行业宏观管理。
2.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管理体制。卫生监督是有效管理卫生事业的重要形式,现行的卫生监督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尚存在卫生监督与有偿技术服务不分、卫生监督队伍分散、行政效率低下等现象,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的卫生监督体制,使卫生监督做到执法有力、执法公正、行为规范、程序明晰、办事高效。
(1)设立疾病控制和卫生执法专门机构。目前我市的市、区公共卫生执法和医政执法分开,执法分散,执法乏力,卫生执法和有偿技术服务集于一身,难于做到有效执法和公正执法,疾病防控也难于到位,迫切需要成立疾病控制和卫生执法的专门机构。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改变过去重医疗轻防保的不合理现象,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让居民少得病、少得大病,从根本上降低政府、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加强卫生执法,集公共执法和医政执法于一体,按需要核定人员编制,执法收入上缴财政,执法费用由财政核拨,公正、公平、公开执法。
(2)完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机制。这是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德医风、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专业评鉴制度和准入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医疗机构的能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经严格审批后确定其可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范围,各医疗单位对自己不能收治的病人要严格实行转诊制度,以免贻误患者的诊疗时机。严格执行医师法,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杜绝非法行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管,通过聘请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对医疗机构能级定期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实行降低能级或取消其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责任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其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包括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病人的监督。创造条件,让病人充分行使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允许病人自主选择公立医院或私立医院甚至是个人诊所等医疗机构就医和自主选择医生,医疗机构应为病人选医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将病人选医生的结果作为对医护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三,完善医保管理,加强医保监督。医保部门要增加医保定点单位,除公立医疗机构外,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增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私立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新的医药费用赔付办法,将目前按医院等级确定医药费用赔付上限的做法改为按照国际惯例以病种赔付医药费用,使投保者得到合理的赔付和避免小病大治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医保部门应严格、公正评估医疗行为,加大对大处方、大检查、小病大治等医疗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投保者的合法权益。
3.深化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卫生机构要通过改革和严格管理,建立起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立非营利性医院和卫生机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并完善院(所、站)长负责制,建立明确的责、权、利和约束机制。卫生机构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其单位法人应合理科学地使用人、财、物,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社会、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员工应对其行为实行监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依法加强卫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对医疗卫生机构下放人事权、分配权,为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尽快成立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稳健推进卫技人员人事托管制度,公立、私立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强制执行我市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推行医护人员职业风险保险制度。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建立优劳优酬、多劳多得、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机制,真正实现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个人的自由择业权。
4.加快卫生投融资体制改革。我国的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负有重要的责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日益重视。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健康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必须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步伐,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增加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同时,尽快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根据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允许社会投资的范围、方式、准入要求等内容,并在政府的年度产业投资导向目录中予以公布。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设定合理比例,鼓励社会资金办医院、设诊所。以达到既增加和优化我市的卫生资源,实行公立、私立医疗机构的有序竞争,又能改善和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打开依法设立医疗机构的大门,清理非法游医,净化医疗市场,进一步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