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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三)国家重点项目和省重点项目不宜公开招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报省招投标办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经省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四)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的建设项目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已核准招标方式的,须将核准文件报省招投标办备案;未核准招标方式的,按照国家和省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须经省招投标办核准招标方式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范围的,须经省招投标办核准。
  (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予以认定,不得任意扩大保密范围和提高秘密等级。
  六、完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手段
  (一)省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网络信息系统。省计委要加强“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建设与管理,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监督网络互联,并汇集各部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公众监督。要通过网络对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网上抽取评标专家,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网上投诉、举报、申诉、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协助办好监管网,及时提供招投标信息。已建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部门,应与“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链接,充分利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行政监督信息系统,对招标投标活动各阶段进行有效监测,掌握项目招标投标的实施动态,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凡全省范围内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事项核准情况、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情况报送“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七、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一)省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对财政、建设、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部门现有专家库进行更新和资源整合,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
  (二)湖南省评标专家库利用互联网采取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招标投标项目的评标专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对本行业、本部门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过程实施监督。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湖南省政府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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