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湘办发[2002]12号 2002年12月23日)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倾向。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青少年正处于成长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由于阅历和经验不足,相对缺乏判断是非、鉴别美丑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免疫力、自制力不强而可塑性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侵蚀。因此,做好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仅对当前降低社会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培养一代又一代“四有”新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久兴旺发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战略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大力加强这项工作,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毫不放松。
二、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司法、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综治委、共青团、妇联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两法一办法”)的普及工作。要进一步推进以配备“法制副校长”为重点的普法队伍建设和以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载体的普法阵地建设。有条件但至今尚未配备“法制副校长”的中小学校,要力争在2003年上半年配齐,并积极开展活动。司法部门要把“两法一办法”作为“四五”普法的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开展好“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教育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结合有关课程教学,切实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