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办发[2002]13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创建金融安全区是提高金融运行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规范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统一对创建金融安全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动全省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2月31日
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切实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推广长沙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全面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把湖南建设成为社会金融秩序良好、金融机构运行稳健、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安全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努力打造“诚信湖南”形象,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努力实现“经济活--金融活”,“金融活--经济活”的良性循环,促进我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省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信用状况明显好转,金融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党委、政府驾驭金融工作的水平明显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诚实守信;金融机构行为规范,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提高,服务优良,有效支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银行、企业。政府关系融洽,基本形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具体目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