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8日)宣布失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圳市
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2003年3月19日 深府办[2003]21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粤府办[2002]87号)精神,我市将开展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摸清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三产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方面的信息。认真搞好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这次普查对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德成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杰、市统计局局长邓平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刘庆生,市发展计划局陈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颂明、经济贸易局秦群力、民政局李先锋、财政局张福通、劳动局黄造基、社会保险管理局施裕壬、国家税务局刘惠、地方税务局黄暹光、工商行政管理局范鸣春、质量技术监督局邝兵、文化局刘焯铿、统计局曾曲宏等同志组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统计局李必祥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区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办公室,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