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北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京办发[2003]16号)
根据目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的发展态势和救治工作需要,为全力做好北京“非典”医疗救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首诊责任制,确保非典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时就诊
按照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危重病人重点抢救、挖潜与新增医院相结合、建立对口包干支援机制的原则,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首诊责任制,确保“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及时就诊。对需要就诊和转诊的病人,市急救中心要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要明确医院院长负总责的制度,对于推诿、拒收、对病人不负责任的医院,严厉追究责任。
二、启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集中收治“非典”病人
根据目前“非典”疫情发展的严峻态势,必须充分发挥三级甲等医院的整体优势,以控制疫情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由卫生部和北京市整体腾出中日友好医院和宣武医院,作为收治“非典”病人的定点医院。两所医院要在一周内做好现有住院病人的转出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同时加强医院的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尽快具备收治“非典”病人的条件。
三、挖掘现有定点医院潜力,提高收治能力
充分挖掘定点医院的潜力,通过新扩、新增、改造、病床加密等方式,增加床位,提高收治能力(见附表一)。各区县可根据本辖区疫情状况,确定一家医院,集中收治疑似病人,进行留观和诊疗。
四、建立对口包干支援体制,提高定点医院接收病人的积极性
对接收“非典”病人的二级定点医院,由三级甲等医院进驻,明确责任,实行对口包干支援。二级定点医院形成的新增接诊能力,必须优先保证提供支援的三级甲等医院和所在区县确诊病人的转院,剩余床位纳入市医疗和救治指挥中心统一调配(见附表二)。
五、加强定点医院的领导力量,提高管理和诊治水平
为提高各定点医院尤其是二级医院管理水平和诊治水平,需要调整部分二级定点医院的领导力量。由各区县领导、对口支援医院和定点医院负责同志、卫生局督导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维护周边环境,提供后勤保障。二级定点医院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第一责任人,报卫生行政机构备案。
六、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降低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