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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会、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参与集体劳动争议,积极协调劳动关系,提出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建设产业工会和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其代表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职能。
  (五)积极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推行劳动关系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三方会议的协调内容
  (一)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的劳动关系。
  (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方面的问题。
  (三)因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四)其他有关劳动关系协调的问题。
  五、三方会议的工作原则
  全市建设系统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方会议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和平等协商的原则开展工作。
  六、重庆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成人员
  (一)三方会议主席和副主席
  主 席:杨光元(市建委副主任)
  副主席:刘朝贵(市建设工会主席)
      易元钊(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二)三方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勤(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副主任:王蔓娅(市建委法规处)
      陈渝萍(市建设工会)
      温隆盛(市建筑业协会)
  七、2003年的工作重点
  1、认真研究解决各企事业单位在改制改组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补偿等问题,督促企业妥善解决职工的生活、就业、养老等问题。
  2、督促企业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制止和协助解决拖欠工资等问题,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建立预警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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