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集体劳动争议,积极协调劳动关系,提出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建设产业工会和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其代表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职能。
(五)积极宣传《
劳动法》、《
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推行劳动关系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三方会议的协调内容
(一)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的劳动关系。
(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生活福利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标准方面的问题。
(三)因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四)其他有关劳动关系协调的问题。
五、三方会议的工作原则
全市建设系统三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方会议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和平等协商的原则开展工作。
六、重庆市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成人员
(一)三方会议主席和副主席
主 席:杨光元(市建委副主任)
副主席:刘朝贵(市建设工会主席)
易元钊(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
(二)三方会议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勤(市建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副主任:王蔓娅(市建委法规处)
陈渝萍(市建设工会)
温隆盛(市建筑业协会)
七、2003年的工作重点
1、认真研究解决各企事业单位在改制改组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补偿等问题,督促企业妥善解决职工的生活、就业、养老等问题。
2、督促企业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制止和协助解决拖欠工资等问题,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3、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建立预警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