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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要针对严重干旱对大春播种育苗移栽及小春农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的“三查”工作。尚未播种的地方,要大力推广旱育秧、抛秧、地膜全覆盖栽培、节水栽培等技术措施无水育秧的地方要实行异地育秧或育商品秧;已播种育苗的地方,要切实加强苗床管理,尽力培育壮苗健苗对于死苗严重的田块要及时补种补苗。对于正常年景种植水稻都十年九不收的望天田、漏筛田,要坚持水路不通走旱路,走以旱制旱的路子。要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措施,提高旱作农业水平。要切实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预报,抓好以病虫害防治为中心的小春作物中后期田间管理。退耕还林和春季植树造林要根据当前的干旱状况,适时调整苗木移栽期,避免干旱影响苗木成活率。
  四、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适时开展增雨防雹作业
  各地要及早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准备,加强对高炮、火箭的检修维护,备足弹药物资,使其处于临战状态。要把人工增雨作为抗旱救灾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增雨作业,增加水源,缓解旱情。要针对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及早做好防御准备,及早进行人工消雹作业,尽可能减轻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危害。要切实抓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员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确保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效果和作业安全。
  五、严格火源管理,加强火情监测,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扫墓人员增多,春耕农事用火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地要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林区群众和上坟祭祖、旅游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林内农事用火和祭祀用火。要科学划定戒严区域和戒严期,戒严期内,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火情监测力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及早扑灭。要修订和完善扑火预案,做好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做到有备而战,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期内,各级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森林火情,不得迟报,不得瞒报,也不得多头报告或越级报告,确保防火信息有序畅通。
  六、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口粮
  要把解决灾区群众度春荒问题作为当前救灾救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保证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基本口粮,决不允许出现因灾逃荒或饿死人的现象。严重缺水的地区,要组织人力、物力找水送水,保证旱区群众有水喝。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管好、用好春荒救济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公开采购春荒救济粮,保证粮食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效益。救灾救济资金、粮食的发放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优先保证最困难的群众,把有限的资金和粮食用在刀刃上。要继续组织灾区群众互助互济,千方百计帮助灾区群众顺利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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