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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川云阳等地发生森林火灾及重大火灾亡人事故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川云阳等地
 发生森林火灾及重大火灾亡人事故的通报
 (渝办发[2003]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月份以来,我市南川、云阳和秀山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和重大火灾亡人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月8日凌晨1时16分,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宿舍发生火灾,烧死4人,直接财产损失20000余元。3月25日18时,南川市铁村乡谢坝村7社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82亩,受害森林面积442亩。3月27日4时50分,云阳县丝绸公司综合楼一摩托车维修门市发生火灾,烧死3人。
  当前,我市严峻的火灾形势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黄镇东最近批示“请市政府办公厅发一通报。进入火灾多发期,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要防范于未然。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预防火灾工作的重视,防止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别要预防森林火灾。”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鸿举批示:“天旱高温,要警惕其他地方发生类似情况,请林业局向各区县通报情况,加强警戒,作好预案准备。”目前,气候日渐变暖,雨水偏少,特别是清明将至,上坟扫墓、旅游踏青人员不断增多,是我市火灾的多发时期,随时都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坚决扭转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现就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破除“火灾难免”的思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提高检查的效果和效率,使检查真正发挥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形势和问题,制定预防火灾、消防宣传、防火检查、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承担起解决当地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问题的职责,对涉及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规划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把消防和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分解、量化到部门和单位,落实到人。各级政府对本地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迅速研究,对森林火灾易发地,提出明确意见和解决办法,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执法建议,要做出明确的答复,并及时整改,不能久拖不决,防止养患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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