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由省经贸委负责,会同省工商局起草《福建省酒类市场管理办法》,并报请省政府立项,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省卫生厅承办,省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法制办协办。治理目标: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和酒店、宾馆、饮食摊点、熟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一)由省卫生厅负责在全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信誉级别的评定工作。
(二)由省卫生厅负责加强对餐饮业、酒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及车站、风景区、旅游点等场所的卫生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类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经贸委、工商局配合,加强对流动餐车的卫生监督管理。
(四)由省经贸委负责全面部署开展餐饮业分等定级国家标准工作。
七、启动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示范区项目建设。 由省经贸委、科技厅承办,省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有关市政府、高校和科研单位协办。工作目标: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制定蔬菜、茶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的综合规划,启动食品安全监控及管理体系建设并取得进展。主要措施:
(一)由省科技厅负责,省经贸委、农业厅、卫生厅、质监局、环保局、供销社、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有关市政府、高校和科研单位配合,制定蔬菜、茶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的综合规划,启动蔬菜、茶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并取得进展;开展茶叶、蔬菜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技术研究,启动茶叶、蔬菜无公害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技术体系建设并取得进展;开展食品安全学科与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二)由省农业厅负责,省经贸委及有关市政府配合,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建设6个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无公害蔬菜综合示范基地;在福州、漳州、泉州、南平、宁德市建设6个无公害茶叶食品安全示范基地。
(三)由省农业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省卫生厅、质监局、供销社配合,推行蔬菜、茶叶加工过程食品安全控制模式。
(四)由省卫生厅负责,省经贸委、工商局配合,开展蔬菜、茶叶流通过程卫生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