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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0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内政发[2003]1号 2003年2月2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0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00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三次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保持我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进出口总额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真抓实干,努力奋进。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巩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
  要继续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通过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生产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特色、绿色农产品生产,努力提高畜牧业比重。不断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加强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牧业经济效益。要继续加强生态和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抓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七大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建设,抓好以水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建设,切实做好“三水”文章,抓好大江大河治理、中小型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牧区水利工程、节水改造、草场网围栏、棚圈设施等建设。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要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
  二、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
  要加快企业改革创新步伐,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名优产品集中,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围绕做大做强新兴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能源产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思路,实施食品工业专项工程,加快坑口电站建设和天然气开发利用,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和示范项目,实施一批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放宽民间资本的经营领域和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用地、外贸、人才招聘、信息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吸收管理者、科技人员和外部资金入股等办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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