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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爱卫办关于陕西省2003-2005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解决对象:群众饮水困难,取水水平距离超过1公里,垂直高度超过100米地区的村组。
  2、改水工程:在全省31个区县全面开工建设“氟病区改水工程”,新建、改建供水工程1577处,尽快解决氟病区84万人饮用高氟水的问题。
  解决对象:群众饮水困难,饮用水氟含量超过2.1毫克/升的地区的村组。
  (二)改厕:到2005年底,县级以下乡镇在详细规划中,原则上按每100户居民建造一座无害化公厕的要求进行旱厕规划建设和改造;农户改厕76.5万户,普及率在2001年底的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48.85%。
  1、公厕:全省1596个乡镇在规划期内各新建、改建2—3座无害化卫生公厕。
  实施单位:乡镇所在地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中小学校、医院、大型集贸市场等。
  2、户厕:每个乡镇每年应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不少于130座,三年建成400座。
  实施单位(户):
  (1)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改厕普及率要达到本市平均水平以上;
  (2)国家级、省级卫生县城,改厕普及率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3)乡、镇、村干部和党、团员以及乡村医生、教师和在职职工家庭;
  (4)各市、县、区城郊交通干线、旅游景点沿线两侧的加油站、个体工商户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
  三、质量要求
  (一)自来水厂(站):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有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收费”的原则建立“水源可靠,设施配套,管理科学”的农村供水系统,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水源:水源选择要密切结合当地发展规划,从整个给水系统的安全和经济来考虑。所选水源应当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饮用水水源。要对水源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2、给水系统:给水系统包括取水构筑物、水处理和输配水系统。给水系统的设计要符合《室外给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3、运行管理:为稳定解决饮水困难,确保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对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特别是集中供水工程,要按照“有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收费”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卫生厕所:以推广标准高、造价低、易制作、好管理的“双瓮漏斗式”、“三格式”卫生厕所为主,有条件的市县可修建“猪—厕—沼”三位一体模式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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