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爱卫办关于陕西省
2003—2005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3]3号 2003年2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四次农村改水改厕会议精神,加强我省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情况拟定的《陕西省2003—2005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2003—2005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意见
(陕西省爱卫办)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2771.25万,农户695.52万。截至2001年底,全省农村累计改水受益人口1793.55万,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952.87万,普及率为34.38%;累计农户改厕263.27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为37.85%,与全国爱卫会提出的“十五”期末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5%的目标,分别相差25.62和17.15个百分点,因而,我省农村改水改厕(以下简称“两改”)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陕西省2003—2005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四次农村改水改厕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大力推进农村“两改”。改善农村整体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改水(包括氟病区改水和解决饮水困难):到2005年底,全省新解决农村120万人的饮水困难,更新改造28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设施,解决84万人饮用高氟水的问题。力争“十五”期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在2001年底的基础上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45%。
1、供水工程:在全省102个区县实施“饮水解困工程”新建、改建28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