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2003年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3]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2003年全市规划建设管理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精神,市建委拟定了《2003年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三月四日
2003年住宅与房地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努力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总体目标,培育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充分发挥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拉动投资和扩大内需的双重效应,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全面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加快危旧房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分类处置“久建不完”工程:开展住房性能认定工作,推进建“放心房”活动。
二、工作目标
2003年,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0亿元,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77亿元新开工商品房面积15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00万平方米),竣工商品房面积1000万平方米(其中:竣工城镇住宅面积700万平方米(含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完成主城区危旧房屋改造120万平方米力争处置完毕主城区余下的33个久建不完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协调发展
按照国家的相关工作部署,房地产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将列入2003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为此,我市也应以此为契机,按国务院、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提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培育房地产业支柱性产业的地位。
一是加强市场分析,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信息披露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并加强对市场运行状况的监测和调控,增强正确分析判断市场态势和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住房消费者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