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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附件:1.防治非典工作领导机构及下设各组工作职责
     2.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
     3.2003年山东省高考考生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记录表

附件1:  防治非典工作领导机构及下设各组工作职责

  一、防治非典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或本考点高考期间的防治非典工作,对成立的各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进行细致的审核,确保每一位成员认真负责,做好各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项防治非典措施的落实。对高考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妥善解决。
  二、各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辖区或考点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信息互通和管理工作。对各工作小组在工作中提出的实际困难尽快协助解决,确保各小组工作正常运转。对自身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在最短时间内上报同级或上一级防治非典领导机构。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调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交通工具以备应急。各项工作建立临时档案,做好分类保管工作。
  2.物资供应组:负责辖区或本考点的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等物资的准备。各小组成立后就各自分管的职责所提出的物资需求,物资供应组必须从速组织解决,对所购物品特别是消毒药品批号、数量发放及用量详细登记和记录,并由综合协调组统一暂时保管。
  3.消毒组:负责本考点各考场室内外环境的消毒。对考场的消毒要坚持每考一门课程对考场进行一次彻底消毒,保证消毒频次。如发现有疑似非典病例的考场,对疑似非典病例所在考场及其分泌物、排泄物和所到场所做到及时消毒,对可疑污染的场所要加强消毒。消毒组各成员应当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4.检疫救治组:负责本考点发热考生及相关人员和疑似非典病例的筛查、留验和处理等检疫工作,做到各种信息的快速收集和上报。
  5.安全保卫组:除做好一般性的安全保卫工作外,在考场发现疑似非典病例后,帮助疾病控制人员做好现场隔离,协助监考人员控制好考场秩序。

附件2:       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


             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

  为指导、规范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性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场所进行传播,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常性消毒措施指导
  1.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应保证空调系统的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3.对地面、墙壁、电梯等表面定期消毒。
  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1%—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为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用药量: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g/平方米~300ml/平方米,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平方米。地面消毒喷药量为200ml/平方米~300ml/平方米,由内向外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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