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召集人:王军民 副省长
  成员:齐涛 省教育厅厅长
  王天瑞 省卫生厅厅长
  刘俭朴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马庆水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兴民 省教育厅纪检书记
  王宝亭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献增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承俊 山东大学副校长
  张庆刚 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兴民 省教育厅纪检书记
  副主任:张海泉 省招生办公室主任
      刘爱军 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
      王元宁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成 员:初晓京 张德珠 刘文超 张鹏程 王希常 于国防 刘勇

附件3:        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期间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控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 制定依据



  为做好高校招生期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以下简称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制订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保证

  一、各级招生委员会要成立普通高校招生防治非典领导机构,教育、卫生等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负责协调、检查、监督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各级防治非典领导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供应组、消毒组、安全保卫组、检疫救治组。各设区的市领导机构成员名单于5月20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二、积极做好预防非典知识宣传工作。要采取给考生和家长一封信、宣传册(单)、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预防非典知识,告知考生和工作人员科学对待。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行为习惯的指导,注意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克服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保证以良好的心态、精神和身体参加高考。
  三、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高校招生考试印题、评卷、统分、录取的单位也要制订相应的防治非典应急处理方案。

第三章 工作程序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严格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按照《山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控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要明确职责,防止非典传播,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一、考点的物资、设备及应急用房的准备。
  (一)每个考点应在6月2日以前备足消毒药品、消毒设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以及足够的体温计或红外线温度测定仪等其他应急用品。
  (二)每个考点至少要建立3个备用隔离考场和1个临时医疗防治站。备用隔离考场位置要相对独立、通风良好,作为隔离考生考试用。临时医疗防治站由3—5名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本考点考生及高考相关工作人员检疫和留验工作,并配备与防病技术人员相同数量的防护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