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证物资供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保证高考和防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加大高考防治非典的资金投入力度。省招办将安排部分经费用于评卷、统分、录取等环节的防治非典工作的补助。考试期间,各考区要准备一批经过严格消毒的高考专用车,用于接送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同时,还要准备防治非典专用车,用于及时运转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保证有关药品、防护物品、器械及药物消毒剂等防治非典的物资供应,加强物资管理,切实做好高考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加强对大型活动的控制管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或取消人员大规模集中的各类招生咨询活动。各地高校招生咨询或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活动,应尽量采用计算机网络、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体进行。做到既要将招生政策规定宣传到位,又要做好非典的防治工作。军事、公安等特殊专业确需面试的,要尽可能小规模、多批次进行,而且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军事、公安院校招生的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省公安厅负责统一组织,并制定相应的防治非典的措施。面试工作应尽量抽调省内人员,如确实需要省外院校人员参加,必须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从疫情较重地区来参加军事、公安院校面试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提前14天抵达我省接受医学观察,确属无异常情况,方可参加有关工作。面试时,应严格控制规模,尽量降低面试人员的密度,确保招生安全。
七、实行防治非典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各项招生防治非典措施的落实工作,实行招生防治非典情况“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告”制度。考试、评卷、录取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上报省招生委员会防治非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招办)。考试期间,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报告制度,考试结束后,除统计高考情况外,还要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统计,按规定和要求逐级上报。如果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可疑非典症状,应立即向本县(市、区)防疫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和省招生办公室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隔离、防治措施。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现场应急处理预案。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非典防治实施办法和现场应急工作预案,保证紧急情况时处理工作的规范、及时。各市应急预案要于2003年5月20日前报省招生委员会防治非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地对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
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招生考试的原则,把高考期间防治非典工作的各种困难估计得严重一些,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得周全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确保今年特殊时期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2: 山东省招生委员会防治非典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