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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防控‘非典’期间教学和复课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防控
 ‘非典’期间教学和复课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通知
 (京劳社培发[2003]79号)


市属局、总(集团)公司、有关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非典”和学生学习复课工作,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两手抓”的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防控“非典”期间教学和复课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外,结合我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既要严格做好防控“非典”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又要做好非常时期教育教学及学生毕业等各项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各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本着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生返校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学校首先要做好毕业班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凡准备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学生,按市教委的统一安排做好考前辅导,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参加考试。学生毕业成绩可按平时成绩评定,合格者由学校统一到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办理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由学生实习单位提出综合考评意见,合格者由学校统一到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分配和推荐工作,不能因“非典”特殊情况,影响学生的分配和就业。
  四、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所在区县疫情的具体情况,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和各项预防措施,经学校主管局、总公司批准后,安排学生分批次返校复课。
  五、暂不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要及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安排好复习内容和家庭作业,建立教学辅导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六、请各学校按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下一步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26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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