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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

  五、普查经费
  此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按时拨付普查经费,确保到位,并重点解决街道、乡镇的普查经费问题。
  六、依法普查,做好宣传工作
  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及此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第三产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动员被调查单位积极配合普查工作,为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北京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北京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翟鸿祥 副市长
  副组长:唐 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丁向阳 市计委主任
      崔述强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肖 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凯 市编办副主任
      霍学文 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
      常 青 市经委总经济师
      程 红 市商委副主任
      周 河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凤福 市农委副主任
      范魁元 市建委总经济师
      林雪梅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线联平 市教委副主任
      张卫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新京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克利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 珠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志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罗文阁 市工商局副局长
      景晓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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