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试行“新路新办法、旧路旧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高速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所遇到的问题。普通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问题,请省物价局尽快将有关方案上报省政府,力争2003年上半年开始实行。
此项工作,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交通厅等有关单位落实。
(四)加快核定非经营性项目还贷基数工作步伐
省计委、交通厅、审计厅近期要联合发文,对各市上报材料的规范化问题作进一步规定,并限定时间补充上报有关材料。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在2003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省计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落实。
(五)继续抓紧清理自行批准转为经营性路桥收费项目
省计委要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摸清全省此类项目的底数,并分类予以处理。对存在保外商固定回报、收费期超过30年、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比例等合作条件的项目,各有关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4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路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及审批程序的通知》(粤府〔1999〕45号)要求,积极开展对外谈判,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不存在上述合作条件或者谈判后取消了上述合作条件的项目,各地应尽快上报省计委审批确认。各市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自行批准转为经营性的项目及合作条件不合规定的项目开展对外谈判的情况等进行一次清理,清理情况于2003年5月底前上报省计委。具体上报的内容和要求等,由省计委另行通知。
此项工作,由省计委会同省交通厅、外经贸厅等单位落实。
(六)加快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省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做好联网收费的各项工作;要尽快制定联网收费监管细则、区域联网改造和结算中心的建设方案、区域联网的管理模式、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及电子标签、粤通卡的收费标准等,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顺利开展。省经贸委要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
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监察厅、交通厅、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落实。
(七)全面提高收费站管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粤府办〔2003〕7号文的有关要求,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收费站管理水平。要积极推广学习汕汾高速公路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确保我省收费站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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