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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
 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粤府办[2003]2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交通厅《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工作意见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去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全省公路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府办〔2002〕10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撤并了一批收费站,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好评。但全省路桥收费站过多过密的状况尚未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增加社会负担,影响投资环境,滋生腐败现象,而且成为我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找出差距,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要加大力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全省今年清理
整顿路桥收费站工作有新的突破,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2002年我省清理整顿路桥
          收费站工作情况及2003年工作意见的请示
            (省交通厅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

省人民政府:
  2002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全省公路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粤府办〔2002〕10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2〕35号)、《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101号)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对全省公路收费站进行了清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2002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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