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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3]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三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意见

  为了提高我市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采用国际标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快,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天津将全面融入世界经济潮流,采用国际标准更是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自身保护,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充分认识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对于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迎接WT0的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步伐,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提高我市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二)遵循的原则
  1.各行各业应以市场为导向,跟踪、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
  2.采用国际标准,要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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