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
(湘办发[2003]3号 2003年3月31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1999年以来,全省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在治理“四乱”、维护重点工程建设环境、解决司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此,省委、省政府确定我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总结经验,与时俱进,综合治理,为推进我省“三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
一、优化政务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全面落实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多家审批的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一家受理,抄送相关,限时办结”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市州、县市区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要进一步充实内容,完善制度;还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要尽快建立。坚持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压缩会议和各种无实际效果的论坛、研讨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二、切实优化法制环境。 为适应WTO规则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坚决整治乱执法和不按程序执法现象。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克服执法中的部门利益和私利驱动行为。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内部监督;切实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司法服务中心,广泛开展法律服务。
三、深化收费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收费制度改革,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收缴两分离”。推行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整顿收费秩序,推行“一家收费”。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搞好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收费,实行听证制度。深入开展公路、水上“三乱”治理和对教育收费、中介组织收费、基建项目报建、道路站卡、车辆收费、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难落实等方面问题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