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发展饲料业与重点培育和扶持3类企业结合起来。一是重点培育和扶持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核心饲料企业与企业集团;二是重点培育和扶持“饲料企业+农产”、直接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化企业;三是重点培育和扶持可以充分利用“饲料企业+农产市场”、“两种资源”的外向型企业。
(三)把发展饲料业与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相结合。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安全、高效、环保、低成本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提高竞争力。鼓励大中型饲料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成一批新型的“产学研”联合体,加大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力度。采取切实措施,利用现有的成熟科技成果,筛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大面积推广,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把发展饲料与明确饲料生产和安全监管的目标相结合。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科学利用和综合开发各类饲料资源,积极推进安全优质高效、替代进口饲料产品的生产。健全和完善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抓紧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饲料质量标准体系、健全的饲料监测体系和规范的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把我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饲料安全关联食品安全。各地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经得起食品检验,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声势浩大、专群结合、扎实有效的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测,从源头上抓好对饲料业的监管,为饲料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把查市场和查制假窝点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把查“硬件”和查“软件”相结合。在监督企业完善生产条件等基础设施的同时,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等软件资料,实现标本兼治。
进一步突出执法的广度和深度,把查市场与查生产企业、查各种证号与查内在质量相结合,尤其要加大对制假窝点、大案要案及国家明令禁用的药物和添加剂的监管。继续把添加或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行为等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对养殖场(户)等使用药单位的检查和监管,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安全使用准则,规范养殖生产。对在饲养过程中添加激素类及其他违禁药品的企业或个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