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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43号 2003年3月1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入世后农产品市场全面开放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经过几年努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已初步形成了涵盖我区主要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套体系;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基本配套,主要检验机构取得了“双认证”资格,具备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能力;开展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公布了禁用限用农药、兽药目录和饲料中禁止添加兽药、激素目录;无公害枸杞、蔬菜、大米、淡水鱼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已经起步,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开发与推广已初见成效。
  我区属工业后发展地区,环境污染相对较轻,灌溉水系黄河污染较小,具有相对优越的农产品生产产地环境;随着农产品供给充裕,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这些良好的客观环境和社会环境都为我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创造了条件。但是,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工作基础较薄弱,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对市场准入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必须认识差距,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采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信息发布等主要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满足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
  (二)基本目标和工作重点。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肉、鱼、蛋、奶、大米、马铃薯、枸杞、瓜果等大宗外销产品的无公害认证;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在全区范围内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监控,农产品产地环境和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同类产品的中等水平,增强我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外销,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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