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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项目的通知

  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5项)
  一、审核5项
  1.民用爆破器材的试生产
  2.大爆破工程现场混制炸药
  3.进出口企业从事民用爆破产品生产所用的具有爆炸危险属性的原材料进出口业务(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4.民用爆破器材新产品开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的立项
  5.民用爆破器材储存专用仓库的启用及改扩建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
  一、审核1项
  1.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资格
  二、备案1项
  1.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国家保密局(1项)
  一、审批1项
  1.国家秘密资料定点销毁单位资格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1项)
  一、备案1项
  1.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司法厅(1项)
  一、核准1项
  1.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统计局(1项)
  一、审批1项
  1.申报跨部门统计调查(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省地方税务局(1项)
  一、核准1项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下放到设区市)
  省民政厅(2项)
  一、核准1项
  1.新办社会福利企业(下放到设区市)
  二、备案1项
  1.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备案(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1项)
  一、审批1项
  1.国有资产三千万元以上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设立
  省财政厅(2项)
  一、审批1项
  1.超出规定范围增加农业特产税征税品目(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二、核准1项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使用外汇(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省公安厅(6项)
  一、审批4项
  1.经营典当业(下放到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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