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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03年1月8日

         省人民政府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项目

  省农业厅(5项)
  一、审批1项
  1.同一生态区省际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下放到设区市)☆
  二、审核2项
  1.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立(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2.畜禽进出口(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三、备案2项
  1.复混肥、配方肥登记(改行政审批为依法监管)
  2.植物检疫登记(下放到设区市)
  省国土资源厅(12项)
  一、审批3项
  1.矿产资源规划(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2.地质勘查单位资格
  3.重要矿产品运销经营许可(改行政审批为依法监管)
  二、核准4项
  1.土地等级评定结果(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2.饮用天然矿泉水鉴定结果认定
  3.测绘任务登记
  4、一般性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下放到设区市)☆
  三、审核1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四、备案4项
  1.基础测绘规划(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2.土地委托登记资料(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3.地图出版发行前地图样本(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4.涉外测绘活动(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省林业厅(3项)
  一、审批1项
  1.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实验区开展旅游活动以及进入保护区建立机构、修筑设施(下放到设区市)☆
  二、审核1项
  1.木材检查站的设立、调整(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三、备案1项
  1.森林火灾统计报告(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省水利厅(5项)
  一、审核3项
  1.全省重点水工程度汛方案及省调度的蓄滞洪区分洪方案(列入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务)
  2.地方投资的堤防工程设计(取消审批权,改为日常工作)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及补偿方案(下放到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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