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营造林新技术工程。营造林技术的创新是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效益的重点。通过制定和实施不同林种、树种的营造林技术规程和工程造林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干旱造林综合技术、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技术、种子包衣飞播造林和封、飞、造结合等先进实用技术,建立不同类型的营造林技术体系。建设多林种合理布局,多树种科学搭配,乔灌草混交,带片网结合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林和天然林,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实施林业产业技术创新工程。以市场为导向,确定经济林区域发展的方向和模式,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和名优产品。南部山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推广林草结合,林果结合和林药结合的模式,发展以山杏、仁用杏,核桃、大果沙棘等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引黄灌区在巩固和改造老果园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无公害枸杞、灵武长枣,优质鲜食葡萄、优质梨为主的林果产业,积极推进设施化园艺、花卉和林纸一体化,中部干旱带结合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发展柠条饲料加工、红枣和沙生药材产业。加大林果优新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贮藏保鲜、节水灌溉、避灾生产和林产品深加工技术。建立规范的龙头+基地+农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化运行机制,提高林业产业的规模和效益。
(七)实施林业资源保护和监测技术创新工程。通过推广应用预测预报和工程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驯养技术,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3S(遥感RS、地理信息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建立现代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对全区森林资源、森林防火、造林验收、工程实施、病虫害防治等实施智能化监测和监控。
三、推进林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参与的多元化林业科技投入体系。切实加大林业科技的投入力度,使其增速高于同期林业建设投入增长的速度。国家和自治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资金规划和申报中,科技专项资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3%,并直接列入项目总预算,用于与项目相关的科技工作,自治区本级财政将林业科技支撑费用列入预算,每年在安排支农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3%的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业科技三项费中,用于林业方面的不得低于10%。各市、县(区)计划、财政、科技和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本区域科技推广和技术开发工作。鼓励和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对林业科技的投入,使企业逐步成为林业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社团、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成立林业科技基金会,林业贴息贷款优先安排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逐步建立林业技术推广与产业保险制度。
(九)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对林业科研单位通过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收入5年内免征所得税。对直接用于林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对林业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