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3]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确保实现我省今后五年各项奋斗目标,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给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1.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一是推进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今年上半年,拿出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的思路。二是分别就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机制、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粮食安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行有关调查和研究。今年上半年,提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消除“餐桌污染”的工作建议或具体政策。三是围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出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的进一步意见。四是认真研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总协调人章猛进,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教育厅。
2.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对什么是先进制造业基地,怎样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行系统研究,提出规划意见。一是就形成若干个由核心区块和核心企业带动的面向世界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进行研究规划。二是今年上半年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做大做强“五个一批”企业的意见。三是今年上半年提出加强特色园区建设,有效解决分布过散、水平不高等问题的政策意见。
总协调人吕祖善、王永明,责任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
3.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一是认真实施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纲要。二是提出推广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形式和流通业态的进一步意见或发展规划。三是提出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发展旅游产业的对策措施。四是就房地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提出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第一、二项,总协调人王永明,责任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第三项,总协调人钟山,责任单位省旅游局,参与单位省计委、省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委。第四项,总协调人陈加元,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参与单位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