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利
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府发[2003]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市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水利局、市体改办 二00三年五月)
为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以来,我市兴建了灌溉、供水、防洪等一大批水利工程,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水资源保障和防洪安全保障,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机构臃肿、人员总量过剩、结构失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内部管理粗放。这些问题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加快推进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建轻管、权责不清、绩效不佳、机制不活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原则
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责、权、利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三)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