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心
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3]1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各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心医院等1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项目变更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心医院(721医院),名称变更为航天中心医院;
2.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语言大学医院;
3.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品公司运通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
4.中国科学院印刷厂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门诊部;
5.北京同仁堂丰台同仁堂门诊部,名称变更为北京同仁堂丰台同仁堂中医门诊部;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
6.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西城区丰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医疗机构等级由一级甲变更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