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

  三、实施公平合理的配套政策,为民间投资营造宽松的环境
  (九)实行平等的财政支持政策。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不论项目主体性质,在安排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资金时一视同仁。对民间资本投入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需政府支持的,鼓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参股。对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益性项目,为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收益,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财政资金定额或定项补贴。
  (十)实行统一的税费政策。要规范对民间投资者的税费征收,坚决制止对民间投资主体的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民间投资者负担。对民间资本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经批准允许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技术开发费用不限比例税前按实列支、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
  (十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对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应由企业自主定价;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民间投资项目,与政府投资项目一视同仁。在实际操作中,对民间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在投产初期可采取一定的价格扶持政策。
  (十二)实行平等的用地政策。民间投资项目用地统一纳入各级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对经营性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通过招投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的收取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项目集约用地。
  (十三)实行同等的保障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调整、制定有关政策,使民间投资者在职称评定、户籍管理、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的待遇。
  四、注重扶优扶强,促进民间投资上规模上水平
  (十四)推动民间投资集聚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带动和辐射功能,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走产业集聚、规模发展的路子。把民间投资与园区建设、优势产业升级和城市化推进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资源共享、集约经营,进一步壮大民间投资的规模和实力。
  (十五)提高民间投资科技含量。鼓励民间投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变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各地要重点扶持若干有潜力的民间投资主体,尽快形成一批生产技术先进、产品优势明显、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鼓励民间投资者以技术等生产要素创办企业,按照约定适当扩大其作价金额占注册酱的比例。各级政府要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等到方式,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对民间风险、创业投资业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予以有力的支持,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向“专、精、特、优、新”的方向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