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发展“走出去”经营主体。按照大经贸发展战略的要求,深化国有外经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速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尽快形成多元化的外经贸经营格局。积极帮助各类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扩大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以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为重点,加速把我省骨干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加快现有外经企业的重组整合,加快赋予实体型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加快培养一支具有承担国家援外任务资质的实体型队伍。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灵活运用商品贸易、投资贸易、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立体作战,综合开发。
(二)加快海外基地的规划和建设。要按照“政府组织、企业运作、定位明确、层次突出、形式多样、长短结合”的基本思路,加快境外加工贸易小区、贸易网点和其他类型境外布点的规划和建设。布点应采取的原则: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境外布点方案,确定具体布点规划和目标,并牵头组织实施,提出扶持政策;二是海外基地原则上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模式,由省内企业负责建设开发和营运,政府原则上不直接投资,不参与经营;三是海外基地分为贸易促进型、技术研发型、资源开发型和综合型,各个基地的功能要明确,各有侧重,突出特色;四是海外基地分短、中、远三期规划,按多元化布局,均衡发展。省外经贸厅要根据各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年对布点进行必要的调整。凡纳入境外布点方案的项目,必须具备为“全省一盘棋”服务的综合功能,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起带动和促进作用。经考核验收,省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定额补助。
(三)进一步发展对外投资,鼓励投资形式的多元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贸易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生产加工和技术为纽带,积极发展具有所有权优势、技术优势、地缘优势的对外投资。坚持对外投资形式多元化,鼓励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并举,可采取开办“窗口”、投资办厂、跨国购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以及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工业园区、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战略合作关系等多种形式进行对外投资。鼓励重点发展境外加工贸易,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和加盟连锁店等多种方式,带动我省现有设备、技术、原材料的输出,不断扩大境外的加工贸易规模。在行业选择上,以我省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石化、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家用电器等行业为重点;在投资类别上,以发展境外生产加工和资源性开发项目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远洋渔业、种养业、林产业、矿产业等资源合作开发;在投资主体选择上,大中小企业并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在投资方式上,要充分利用所在国当地资源、劳动力、市场,以企业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及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投入为主,从事散件组装和加工生产为重点。在地区布局上,要以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的非洲、南美、东南亚的部分国家和地区为重点,依次在南美、非洲、东欧、东南亚等地形成我省家电、服装、电机、机械、食品加工等轻纺工业的地区性生产加工基地。采取灵活措施,解决好私营企业对外投资中出现的人员派出难、渠道不畅、手续烦琐等问题,简化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管理,引导和督促境外企业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决策、运行和监督机制。外经贸部门要抓好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综合管理。
(四)积极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在巩固普通劳务的同时,积极发展技术劳务,重点开拓高层次劳务,实现劳务由低级向高级,由量的扩充到质的提高的转变。巩固港澳、新加坡等传统劳务市场,积极拓展以色列、阿联酋、沙特等中东市场和巴西、阿根廷、埃及、南非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南美洲、非洲市场,并做好新兴市场的保护工作。要加强劳务培训中心管理,严格培训,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增强劳务发展后劲。要严把派出关,整顿劳务经营秩序,打击非法中介,解决中间商高收费问题,防止通过劳务形式进行偷私渡活动。要改变目前外经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通过对现有外经企业的战略重组和引入工程承包主体,实现经营主体优化、结构优化,扩充实业基础。要依托现有实体性的外经企业,帮助有条件的我省在港企业争取香港政府的工程资质,积极恢复港澳市场,加大对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强与国内、境内各大中型公司、国际著名承包商的联合、合作,开拓中东和欧美的工程市场;充分利用援外改革的有利机遇,大力承揽援外工程,打入非洲和东欧市场;积极探索利用我国和国际组织的优惠贷款,实施我省境外BOT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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