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
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防控“非典”工作的意见
(北京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组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定》,结合北京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防控“非典”工作原则
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县)政府负责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的防控工作;各项目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直接负责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的防控工作;各学校配合做好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的防控工作。
实行“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送当地指定医院治疗原则。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发热、“非典”或疑似“非典”民工由所在区(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协调送校外当地指定医院诊治。
实行与“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外隔离原则。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与“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密切接触的民工由所在区(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协调送校外指定地点隔离。
二、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防控“非典”工作机制
实行学校、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防控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工作目标:未发生疫情的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要确保无疫情,发生疫情的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要确保疫情不扩散,绝对不允许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出现疫情集中爆发。
基本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三就地”原则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对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的健康民工,做到早预防、勤检测、封闭管理;对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非典”和疑似“非典”的民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对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与“非典”和疑似“非典”人员密切接触的民工,做到早调查、早隔离。
四、校园内建筑工地和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及民工防控“非典”工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