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社区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京办发[2003]15号 2003年4月28日)
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战胜这场突如其来的疫病灾害,需要街道、社区、乡镇、村(以下简称社区)及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必须迅速调动一切力量,整合社区各类资源,使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全体居民充分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这场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战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传播,打赢这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人民战争。
一、社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社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目标是:社区内居民不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或疫情发生后迅速控制在最低限度。第一,有效预防非典型肺炎的传播,让健康人群免受传染。第二,及时切断非典型肺炎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使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得到有效诊断、治疗和尽早康复;采取果断措施,对同非典型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地点和物品尽快实施有效隔离。第三,维护社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健康人群,做到早预防、勤检测、少流动;对于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对于与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受非典型肺炎污染的地点和物品,做到早调查、快隔离、常监测、有保障。
二、社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职责任务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向居民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向居民宣传防控非典型肺炎的知识和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居民的沟通、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有效缓解居民的恐惧心理;引导居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协助居民从个人做起,搞好家庭和公共卫生;建立与居民的信息沟通渠道,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帮助居民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