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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
 《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通知
 (云政发[2003]3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严明政纪,改进政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03年3月26日

            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

  一、严禁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
  二、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
  三、严禁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
  五、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六、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
  七、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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