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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河南省开展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执法监察办公室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严把三关、逐宗检查、边查边纠、重在整改”的工作思路,对用地的审批、供应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逐宗进行认真检查,不留检查死角,并选准执法监察的切入点,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注重检查实效,提高检查质量,推动整个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三)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开展这项执法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省监察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朱业祥、省纪委常委刘卫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周进芳、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助理巡视员张惠敏、省财政厅副厅长范立新、省建设厅副厅长赵亚平、省审计厅副厅长陈静为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成员。联席会议下设执法监察办公室,省纪委常委刘卫华任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研究解决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各部门检查活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参与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在执法监察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要制定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检查工作局面,使执法监察工作健康发展。
  (四)严查案件,惩治腐败
  各级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规避招标拍卖挂牌仍采取协议出让和划拨的,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先行确定地价的,对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党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各级执法监察办公室要制定严格的检查纪律,对各检查组和检查人员严格管理,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依法检查,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防止和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
  各省辖市执法监察办公室要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后5天内,向省执法监察办公室书面上报阶段工作情况和有关报表,整个执法监察工作结束后,要写总结报告,并于10月10日前径寄或报送省执法监察办公室。
  附件:河南省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监督检查统计报表1至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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