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基本达标。起步建设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十二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二)主要措施
1.加强政府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着力搞好信息指导、技术推广和产品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
2.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切实按照省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精神,制定具体的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需进一步明确,盐业管理部门要对农产品加工用盐专户供应,实行最优惠价格;供电部门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用电要按农业用电收费;地税部门要坚决落实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农业龙头企业跨地区进入山区联营或独资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分支机构,以及省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公司和控股公司,享受省扶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增加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促进渔民转业转产。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实施,分工由李容根副省长主抓。
五、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开拓国内市场
1.工作目标
促进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省内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得到有效拓展,省外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确保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2.主要措施
(1)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改进消费服务,培育消费热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正确引导居民消费预期,采取措施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即期消费。理顺体制,拓展消费领域,扩大住房、汽车等高价值商品的消费。增加住房信贷,完善二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收费,扩大住房消费。提倡和推广分期付款等大众信用消费方式。开发新的服务消费市场,促进形成旅游、信息服务、智力开发、教育、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新的消费热点。
(2)加快流通现代化步伐。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业态。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扩大流通业的对外开放,积极推进与国际大型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做强做大流通龙头企业。
(3)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农村水、电、路、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为更多的家用电器和电话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创造条件。
(4)积极开拓省外市场。继续组织企业到西北、西南和东北重点城市开展经贸合作,引导各类企业到省外开展合作生产、联合销售,建立销售服务点。重点办好广东湖北经贸洽谈会等一批会展活动。
此项工作按省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分别由省经贸委、计委牵头实施,分工由游宁丰副省长主抓。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工作目标
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群死群伤的恶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信用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市场监管手段得到完善。
2.主要措施
(1)继续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上各地区、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参照国家整顿办的做法,进一步充实各级整顿办的力量,完善全省条块结合的工作网络。
(2)推进联合打假、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和金融信用秩序、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等11项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走私。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整治。
(3)严厉打击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私设“小金库”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
(4)广泛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四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
(5)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脱钩,政事分开,确保执法的公正性。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机制。三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法律上、制度上、舆论上采取各种措施,在全社会营造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的氛围。四是促进体制创新,加快流通现代化步伐。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通过体制创新推动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