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牵头实施,分工由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游宁丰副省长主抓。
(二)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1.工作目标
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2.主要措施
(1)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管理方式、理顺省市县政府职权关系、调整完善政府组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协助抓好深圳市和佛山市顺德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
(2)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制定相关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办法。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等新的审批形式。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对限额以下的一般竞争性项目,属国家鼓励的一律取消事前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对重大项目加强稽查和事后管理。
(3)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按中央要求加快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步伐,上半年完成试点调研、方案论证和制定工作。下半年开始组织实施经中央批准的方案,年底前基本完成。
(4)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分类,进一步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和布局,精干机构和人员,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机构编制、财政和人事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5)严格部门预算,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力度,对各种预算外收支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降低行政成本。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预算分配方式核定部门预算。
(6)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此项工作由省编办牵头实施(其中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仍由省计委牵头),分工由谢强华副省长主抓。
(三)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1.工作目标
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2003年1月至3月)。调查研究、总结试点地区改革经验,以指导全省的改革工作。启动《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宣传计划》。(2)实施阶段(2003年3月至6月底)。制定和颁发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3)总结完善阶段(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提高、表彰先进、完善政策。
2.主要措施
(1)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的组织领导。由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抽调得力人员,专责此项工作。
(2)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同步下发关于调整乡镇、行政村建制、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村级范围筹资筹劳管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督查、妥善解决教育负债及乡村其他负债等六个方面的配套文件。
(3)建立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涉农负担的税费项目,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巩固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成果,每个行政村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加强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征收管理,解决两税重复征收问题。
(4)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八不准”政策。
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牵头实施,分工由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李容根副省长主抓。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10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挂牌,力促全省各市、县中小农业龙头企业突破1000家,培育发展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48家扶贫龙头企业。
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的联结机制。力争全省1000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250万户,10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80万户,使带动的农户户均增收1500元。
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力争在粮食、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畜牧、水产等行业创名优品牌80个,50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或绿色食品的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