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饲料安全
1、完善饲料管理法规,切实抓好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抓紧起草有关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配套法规和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完善饲料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监测,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抓好对饲料业的监管。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药品、抗生素滤渣等国家明令禁用的药品,对于允许添加的药品,在使用上要符合有关休药期的规定要求。禁止给反刍类动物喂食哺乳类动物性饲料。防止假冒伪劣饲料产品和禁用药品流入市场。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组织好本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监测和行政处罚工作。要制定饲料安全突发事件防范预案,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并会同公安、工商、药检、环保、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坚决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添加禁用药品的行为。对于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饲料企业,要取消其生产和经营资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饲料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治本”方面的经验,建立健全有关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配套管理办法。近两年工作重点要放在督促和指导饲料企业完善生产记录、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和质量安全追溯等监管制度上,通过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
3、加快饲料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饲料工业标准体系。要逐步规范饲料企业的原料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好饲料卫生安全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坚决杜绝无标生产现象。要合理布点,加强饲料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实施饲料安全工程,改善饲料监测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全省饲料安全信息网络,完善饲料业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
(三)调整饲料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无公害饲料工业的发展
1、调整饲料产业结构。稳定发展配合饲料和单一饲料,加快发展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其预混合饲料,实现饲料品种系列化、结构多样化。努力开发新型饲料资源和饲料品种,压缩一般性饲料品种,加快饲料产品的更新换代。必须引导传统饲料产品向无公害化转型,新开发的饲料产品必须以无公害为最低目标,以满足不同无公害畜禽养殖对饲料产品的需求。
2、优化饲料产业区域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各地养殖品种、规模及饲料原料资源情况,合理调整饲料业布局。武汉市及其近郊,突出发展高附加值和创汇能力强的饲料加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和饲料机械工业;江汉平原和汉江流域地区大力发展饲料原料和饲料加工业,提高饲料加工深度;鄂西山区建设饲料饲草等原料生产基地,加快发展浓缩饲料加工业和饲料添加剂工业,推广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3、加快无公害饲料工业的发展。通过大力发展无公害饲料工业,引导和促进养殖业向无公害方向发展。对生产的产品取得无公害标志认证的饲料企业,各地要予以大力宣传、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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