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的研究和试点。在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排污企业间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转让试点,逐步建立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制度。
4.实行鼓励控制二氧化硫的优惠政策
制定发电环保折价标准,为脱硫火电厂及燃气电厂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脱硫火电厂及燃气电厂优先上网,火电厂加快使用洁净煤技术。
5.促进脱硫环保产业发展
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适用的脱硫技术,对脱硫技术及关键设备的国产化项目在经济政策上给予支持,推进脱硫技术和装备国产化进程。
第六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第一节 加强环境监测和动态管理
1.完善酸雨和二氧化硫的监测网络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省级环境监测站及酸雨控制区内各城市、县级监测站的监测能力,改善技术装备,完善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增强污染源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重点二氧化硫排放源监测
酸雨控制区内二氧化硫排放源的监测实行企业申报、当地环境监测站审核的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源排放的监测结果。
酸雨控制区内新建重点项目的二氧化硫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二氧化硫排放监测仪器。现有重点二氧化硫排放源要在2005年内安装在线二氧化硫排放监测仪器。对未实现在线监测的重点污染源,要加大监测频率,进行监视性监测。
“十五”期间,酸雨控制区内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完成本辖区内在线二氧化硫排放源监测的连网工作,实现重点二氧化硫污染源排放数据传输的网络化和自动化。
3.建立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数据库及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酸雨控制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数据库,对酸雨情况、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和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实现监测数据的动态管理,为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节 加强酸雨研究
“十五”期间,重点开展我省酸雨成因、氮氧化物、细粒子对酸雨的贡献、酸沉降临界负荷、酸雨影响及酸雨危害评估技术和酸雨控制对策等研究。
附件: “十五”期间酸雨控制区重点二氧化硫控制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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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削减二氧│ 投资 │项目起止 │项目进度│
│ │ 工艺和规模) │化硫(吨)│(万元) │ 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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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后石电厂3#—6#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 │ │ │ │
│ │(4×600MW机组海水脱硫85%) │ 68238 │ 96000 │1999—2004│ 在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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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 │ │ 2080000│2002—2006│开展前期│
│ │ │ │ │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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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化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系统节能 │ 421.2│ 2252│2002—2004│开展前期│
│ │及原燃料煤本省化改造项目 │ │ │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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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站│ 323.8│ 464 │2001—2003│ 在建 │
│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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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 │ 718.3│21186.5│2001—2005│ 在建 │
│ │发展规划及主要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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